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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HD 治療方法
藥物治療
藥物有助改善腦部多巴胺及去甲腎上腺素的不平衡,從而改善腦部對衝動、過分好動及專注力的控制。
在香港,常用的藥物分為兩大類:
中樞神經刺激劑-鹽醋甲酯(Methylphenidate)
鹽醋甲酯有三種配方,包括
- 利他林 Ritalin (藥效約4小時)
- 利他林長效版Ritalin LA (藥效約8小時)
- 專注達 Concerta (藥效約12小時) 。
非中樞神經刺激劑
Atomoxetine及降保適錠(Clonidine)
此類藥物通常用於對中樞神經刺激劑沒有反應或副作用過大的兒童患者身上。
ADHD患者服藥就像近視患者戴上眼鏡。
藥效期間患者能集中注意力,思考和做事能力得以提高,這時候學習的良好習慣和技能,多能保留或保持一段較長的時間。
認知行為治療
基於認知行為的理論,提升患者解決問題及自我控制的能力,幫助患者減少不適當的行為。
實證治療
藥物+行為治療
藥物治療
行為治療
社區治療
56%
34%
25%
68%
整體進步
參考:
協康會:https://www.heephong.org/?gclid=EAIaIQobChMI7NH8t7b64wIVkHZgCh2ISQDjEAAYASAAEgJb4fD_BwE
專注力促進會:http://adhd.hk/web/index.php
衛生署:https://www.dhcas.gov.hk/tc/adhd.html
NIMH' MTA study (1999)
NIMH National Institute of Mental Health 美國國立精神健康學院
MTA: Multi-modal Treatment Study of Children with ADH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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